后退 前进 登录注册 标准版
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1-04-25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人社部发〔2011〕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

为健全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体系,规范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标准和程序,现将《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在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工作中试行。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修订完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翻译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翻译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健全和完善翻译专业人才选拔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资深翻译和 …… 🔒


© 2003 - 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