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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7-07-14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武汉市市属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制建设,规范公司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湖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法律纠纷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仲裁或者可能引起诉讼、仲裁的案件:

(一)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或者等值外汇、资产的;

(二)涉及商标权、专利权纠纷的案件;

(三)涉外(包括港、澳、台)经济纠纷案件;

(四)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或者系列诉讼的;

(五)其他涉及出资人合法权益,并产生重大影响的。

第三条公司作为处理重大法律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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