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
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办法
入库时间:2005-03-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05年3月29日铁道部第三次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5年4月1日铁道部令第15号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运输安全设备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运输安全设备是指铁路道岔及其转辙设备、铁路通信信号控制软件及控制设备、铁路牵引供电设备。铁道部制定该类铁路运输安全设备产品目录,并统一公布。铁道部根据需要适时对目录范围进行调整。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并销售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应当向铁道部申请取得“铁路运输安全设备生产企业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取得认定证书的企业名录,由铁道部统一公布。

第四条申请认定证书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按照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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