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中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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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中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3-08-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税函〔2003〕946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5号),全文废止。

北京、山西、吉林、陕西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河北、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湖南、广西、甘肃省(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方案要求,原国家电力公司管理的发电资产实行重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是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发电企业,依照《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6号)精神及国家经贸委制定的组建方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组建过程中所涉及成员单位的相关国有资产均实行无偿划转。组建后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按国有独资形式设置,并依法设立子公司、分公司、代表处等分支机构,原国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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