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的通知
入库时间:1999-08-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税发〔1999〕15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自2023年5月26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确保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和《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中有关财产处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的意见

为解决税务代理机构脱钩改制后缺少业务骨干的问题,适应今后税务代理行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现将税务机关公职人员离职从事税务代理提出如下 ……
继续阅读(剩余:84.74%)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5412520250904N
© 2003-2025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