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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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时间:2021-03-3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总工办发〔2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全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已经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七届书记处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2021年3月31日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国工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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