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融资 网上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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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尔产权交易所拥有领先的市场体系和来自国际国内的投资人资源,能够运用金融和财务技术使项目对投资人具有吸引力,以卓越的服务品质和强大的专业力量为客户达成目标。

委托融资服务业务说明

 

一、业务范围
  接受政府或企业的委托提供融资服务业务,包括为客户设计融资方案与实施方案、征集投资人、撮合融资实现。
  注:此项服务仅受理机构委托,不接受自然人委托,且融资额应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二、委托受理
  第一步:客户申请,指委托人向本所递交申请

  第二步:本所受理,指本所初审合格,签发受理通知;

  第三步:正式签约,指签订委托协议书,交付公告费。
三、实施流程

  委托业务分两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指本所接受客户的委托,为客户寻找或征集投资人,包括使用已有的投资人资源及刊登公告(在中国产权交易所网首页不少于一期 180天,未达成目标的可增加一期;在市场和搜索引擎刊登公告直至融资实现),提供相应的咨询,投资人资格审核和与投资人的前期商洽等事宜。
  第二阶段:指本所已经为客户寻找或征集到明确的投资人,本所实施具体的融资操作,包括提供设计融资方案、协助谈判直至融资实现。

四、收费标准
  第一阶段:公告费:8000元/单;
  第二阶段:服务费:标的额5-10%。

五、业务咨询

    华尔产权交易所委托业务部

 

业务网上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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